各硕士生招生单位:
自2013年起,我校第一志愿硕士考生向外校调剂,原则上不再向调入学校寄送初试试卷。如果调入学校确需初试试卷,我校将寄送《初试试卷保存函》代替。《初试试卷保存函》办理程序如下。
1.考生或拟调入学校研招办向报考院系当面送交或传真调入学校研招办开具的接收函。同时考生向报考院系当面送交或传真个人调剂申请书。申请书无固定格式,但内容必须包括本人自愿调剂到XX学校XX专业,以及考生编号、姓名和身份证号。
2.各单位收到接收函后,严格审核考生是否符合调剂条件(条件见附件一),特别注意审核考生各科成绩及总分是否符合全国分数线(见附件二)。符合调剂条件的,各单位填写《初试试卷保存函》(样式见附件三),然后传真或寄送至调入学校研招办。
各单位须妥善保管好调出考生的初试试卷,以备查验。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