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1.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
1)学术型研究生
评选名额:
硕士研究生:学术优秀类为2人,社会工作优秀类1人;
博士研究生:学术优秀类为1人
授予“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硕士研究生700元/人,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
2)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评选名额:5人
授予“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学院配发奖金。
2.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1)评选对象:
获得本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2)评选名额:
硕士研究生:2人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1人
3)授予“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由北京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流程
1. 5月9日下午5:00前
l 学生本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导师和班主任签署意见;
《汇总》表电子版
2. 5月16日
l 学院确定候选人名单,张榜公示,征求意见
l 组织候选人上网填报个人信息(申报方法详见《优秀毕业研究生网上申请指南》见附件)
3. 5月25日-5月31日
l 研究生工作处对候选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l 研究生工作处确认院系网上审核结果
l 全校范围内公示复审结果
4. 2013届毕业研究生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
l 公布最终名单,为毕业答辩通过的候选人颁发奖金和证书
三、其它说明
1. 申请此项荣誉的候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视情节严肃处理;
2. 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如因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研究生要求的情况,经学校研究生工作处核准后,由院系负责收回其证书和审批材料,并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 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最后评选以北京市通知为准。
四、联系人
学术型研究生,58801728,zhangranran@bnu.edu.cn
MPA研究生,58801510,yuweihan@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