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学生组织、学生团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青年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深入实践,不懈奋斗,校团委决定,依照学校关于“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总体规划,开展“梦想中国·多彩青春”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
校团委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继续按照项目管理的方式,面向全校征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本次活动旨在号召广大青年团员学习、体会“中国梦”重要内涵,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以“扩大覆盖面、凸显新亮点、呈现多成果”为导向,将考察服务地发展现状同学术科研相结合,将了解服务地民风民情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将服务地实际需求同学校学科优势相结合,将社会实践同创新型人才培养相结合,重点开展相关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弘文励教·梦想播种”主题实践活动
鼓励青年学生发扬光荣传统、勇担时代使命,立足我校丰富教育资源和经验,依据自身学科优势组建支教团队,在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开展课程辅导、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支教筑梦”活动,深入了解教育贫困地区孩子们的梦想,播种希望,努力帮助孩子们实现梦想。
2.“民生变迁·梦想见证” 主题实践活动
鼓励青年学生关注近年来我国社会民生的变化,联系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政策导向,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及两会议题,依托院系科研项目,走进社区、乡村,融入调研所关注的人群,借助所学知识开展深入的调研活动,见证百姓生活的变迁和梦想的实现,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助力解决社会问题。
3.“科技创新·梦想行动” 主题实践活动
鼓励青年学生依据自身学术、专业背景和科研兴趣,结合自身长远职业发展规划,选取专业领域内的主题,深入相关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通过参观学习、访谈从业人员,发挥专业特长开展调研活动,通过工作岗位见习提升专业本领,深化科技创新能力,在实践中夯实知识、锻炼才干,不断提高实现中国梦想的能力素质。
4.“生态文明·梦想家园” 主题实践活动
鼓励青年学生响应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号召,关注时下最令人担忧的环境问题,为实现“绿色家园的梦想”充分发挥青年人的创造力和行动力,结合校内外资源,设计与环境保护、绿色生态、动物保护等相关的项目。通过投身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日益严峻的环境生态问题,为我们赖以生存的梦想家园贡献青春力量。
三、指导原则
1.坚守安全底线
安全是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底线,各实践队伍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将安全意识贯穿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始终。各实践团队必须配备专业指导教师和随行带队教师,其中指导教师必须是我校正式教师。
2.项目制开展活动
各单位要注重统筹资源,要求学生以项目制形式制定暑期社会实践方案,在选题和实施过程中,要依据自身能力、资源和时间安排,选择适当的题目,寻找适当的切入点,充分结合实践地情况,深入调研。
3.强化项目资助模式
各单位要按照校院两级社会实践项目资助模式,加强联系学校、院系,寻求科研项目合作等支持,获取项目资助,保障实践队伍更加顺利开展实践活动。
4.加强实践成果建设
要求各单位注重增进社会实践规范性、长效性,促进社会实践的成果交流,注重积累成功经验,努力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和品牌项目,形成特色社会实践网络。
四、时间安排
1.项目征集阶段(5月20日~6月3日):校团委下发通知,面向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学生团体征集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2.项目确定阶段(6月3日~6月10日):请各实践团队于5月31日前将《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地接收函》(见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见附件3)和《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信息报备表》(见附件4)交给丁可可同学
3.队伍组建阶段(6月10日~6月20日):通过答辩的各实践团队负责人在全校公开招募队员,并将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4.行前准备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各实践团队参加校团委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出征仪式,做好出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项目实施阶段(7月1日~9月7日):各实践团队赴服务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6.总结汇报阶段(9月8日~9月30日):各实践团队进行活动总结,说明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材料(包括文字、照片、视频等)、调研报告或论文上交校团委。校团委组织各实践团队进行结项答辩、成果展示,同时评选优秀集体和个人。
五、相关要求
1.项目方案申报:暑期社会实践方案由各分团委(团总支)审核后统一上报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
2.项目方案筛选:申报项目应切合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主题,能够促进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
3.重点项目:为加强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年会建设,更好发挥我校在全国高等师范院校社会实践工作中的带头作用,鼓励与兄弟师范院校联合到农村基层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联合开展项目将在立项经费和评奖评优中给予适度倾斜。
4.经费管理与使用:校团委将对入选的社会实践方案进行分类立项,按照申报情况分为重点资助团队和一般资助团队,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经费支持。实践结束后,校团委将根据各实践团队的成果汇报以及论文撰写情况,采取相应政策发放经费。学校提供的经费主要用于报销学生的硬座火车票、带队教师的硬卧火车票和部分宣传费用,食宿费用自理。校团委统一为每位实践队员购买保险。
5.评奖评优:校团委将根据各实践团队上交的总结材料和结项答辩情况评选出校级优秀实践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践队员及优秀论文。返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若能在评奖评优环节进入前50%,可获得一定的经费资助。
社发院团总支
2013年5月21日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信息报备表.xls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学生组织、学生团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青年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深入实践,不懈奋斗,校团委决定,依照学校关于“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总体规划,开展“梦想中国·多彩青春”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
校团委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继续按照项目管理的方式,面向全校征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本次活动旨在号召广大青年团员学习、体会“中国梦”重要内涵,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以“扩大覆盖面、凸显新亮点、呈现多成果”为导向,将考察服务地发展现状同学术科研相结合,将了解服务地民风民情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将服务地实际需求同学校学科优势相结合,将社会实践同创新型人才培养相结合,重点开展相关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弘文励教·梦想播种”主题实践活动
鼓励青年学生发扬光荣传统、勇担时代使命,立足我校丰富教育资源和经验,依据自身学科优势组建支教团队,在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开展课程辅导、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支教筑梦”活动,深入了解教育贫困地区孩子们的梦想,播种希望,努力帮助孩子们实现梦想。
2.“民生变迁·梦想见证” 主题实践活动
鼓励青年学生关注近年来我国社会民生的变化,联系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政策导向,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及两会议题,依托院系科研项目,走进社区、乡村,融入调研所关注的人群,借助所学知识开展深入的调研活动,见证百姓生活的变迁和梦想的实现,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助力解决社会问题。
3.“科技创新·梦想行动” 主题实践活动
鼓励青年学生依据自身学术、专业背景和科研兴趣,结合自身长远职业发展规划,选取专业领域内的主题,深入相关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通过参观学习、访谈从业人员,发挥专业特长开展调研活动,通过工作岗位见习提升专业本领,深化科技创新能力,在实践中夯实知识、锻炼才干,不断提高实现中国梦想的能力素质。
4.“生态文明·梦想家园” 主题实践活动
鼓励青年学生响应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号召,关注时下最令人担忧的环境问题,为实现“绿色家园的梦想”充分发挥青年人的创造力和行动力,结合校内外资源,设计与环境保护、绿色生态、动物保护等相关的项目。通过投身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日益严峻的环境生态问题,为我们赖以生存的梦想家园贡献青春力量。
三、指导原则
1.坚守安全底线
安全是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底线,各实践队伍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将安全意识贯穿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始终。各实践团队必须配备专业指导教师和随行带队教师,其中指导教师必须是我校正式教师。
2.项目制开展活动
各单位要注重统筹资源,要求学生以项目制形式制定暑期社会实践方案,在选题和实施过程中,要依据自身能力、资源和时间安排,选择适当的题目,寻找适当的切入点,充分结合实践地情况,深入调研。
3.强化项目资助模式
各单位要按照校院两级社会实践项目资助模式,加强联系学校、院系,寻求科研项目合作等支持,获取项目资助,保障实践队伍更加顺利开展实践活动。
4.加强实践成果建设
要求各单位注重增进社会实践规范性、长效性,促进社会实践的成果交流,注重积累成功经验,努力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和品牌项目,形成特色社会实践网络。
四、时间安排
1.项目征集阶段(5月20日~6月3日):校团委下发通知,面向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学生团体征集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2.项目确定阶段(6月3日~6月10日):请各实践团队于5月31日前将《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地接收函》(见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见附件3)和《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信息报备表》(见附件4)交给丁可可同学
3.队伍组建阶段(6月10日~6月20日):通过答辩的各实践团队负责人在全校公开招募队员,并将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4.行前准备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各实践团队参加校团委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出征仪式,做好出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项目实施阶段(7月1日~9月7日):各实践团队赴服务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6.总结汇报阶段(9月8日~9月30日):各实践团队进行活动总结,说明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材料(包括文字、照片、视频等)、调研报告或论文上交校团委。校团委组织各实践团队进行结项答辩、成果展示,同时评选优秀集体和个人。
五、相关要求
1.项目方案申报:暑期社会实践方案由各分团委(团总支)审核后统一上报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
2.项目方案筛选:申报项目应切合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主题,能够促进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
3.重点项目:为加强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年会建设,更好发挥我校在全国高等师范院校社会实践工作中的带头作用,鼓励与兄弟师范院校联合到农村基层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联合开展项目将在立项经费和评奖评优中给予适度倾斜。
4.经费管理与使用:校团委将对入选的社会实践方案进行分类立项,按照申报情况分为重点资助团队和一般资助团队,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经费支持。实践结束后,校团委将根据各实践团队的成果汇报以及论文撰写情况,采取相应政策发放经费。学校提供的经费主要用于报销学生的硬座火车票、带队教师的硬卧火车票和部分宣传费用,食宿费用自理。校团委统一为每位实践队员购买保险。
5.评奖评优:校团委将根据各实践团队上交的总结材料和结项答辩情况评选出校级优秀实践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践队员及优秀论文。返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若能在评奖评优环节进入前50%,可获得一定的经费资助。
社发院团总支
2013年5月21日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信息报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