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于2016年6月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需按时(具体时间节点由培养单位自定)完成如下事项:
1. 学位申请
3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请: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右下角 “研究生院管理系统”→“研究生学位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连续8位出生日期)。
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博士生须按要求公开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并向所在培养单位或导师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审核(科研成果登记表及科研成果复印件)。请同时在系统依次登记科研成果(保存、提交、双面打印)、提交学位申请。
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必须使用统一拍摄的照片。自行到中国图片社补照的,必须在答辩前将照片电子版和整版纸质版交至就读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秘书处,否则无法报盘与制证。
2.论文检测
4月6日之前,拟申请答辩的博士生需提交提交论文检测申请表(导师签字)后,申请人将论文全文电子版(PDF格式,命名:BS_姓名_学号)发送至培养单位指定的邮箱进行论文检测。引用本人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算重复率,但需要同引用其他文章一样需在“参考文献”标明引注。检测结果的处理请参考检测方案。
3. 准备材料
以下材料可以由博士生在系统“常用表格下载”相关链接自主打印:①科研成果登记表;②预答辩小组决议;③论文第二次或增评申请表;④答辩申请表;⑤答辩记录表;⑥答辩委员会决议等。
另外,学生本人需根据上学期的通知,填写个人学籍信息后,将学生登记表在系统中打印后交到教务老师处。
学生还需自行准备学位课的试卷原件或论文或ppt首页
4.论文送审
论文评审须在4月7日前提交论文。
论文送审前需进行预答辩。在系统填写预答辩基本信息(不用录入结果)后,自主打印预答辩表格(预答辩结论为空)。预答辩时,结论由预答辩小组专家手填,之后博士生只需将结果录入到系统中,保存提交后可进行下一步。
系统填写并打印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存档。其中附件包括之前的论文检测简洁版,科研成果登记表,预答辩小组决议。
第二次送审、增评申请表可在学位系统“常用表格下载”自主打印,交培养单位。第二次送审费用自理,申请人可在周二或周四上午到研究生院主楼A区213缴费,持送审表和收据到培养单位审核。
博士生在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登录提交论文和自评表PDF版。研究生院传送至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周期约6周。
导师匿名处理:论文中所有导师姓名用“导师”字样示意。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学术水平,论文及自评表电子版保留发文和获奖情况,并进行导师匿名处理。
5.论文答辩
5月31日为学位办受理答辩申请截止日。申请人应将书面申请材料(含科技、人事、培养单位档案)送交培养单位。须按三套《学位审批材料》目录顺序分别整理档案材料(提示:科技档案为原件,须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禁用圆珠笔;禁用订书钉)。其中,培养计划表、中期考核表、成绩表须经培养处审核盖章,其它文件中需导师签字或培养单位签章处不能为空,两门学位专业课成绩单需分别附上试卷原件或论文。
学校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公开答辩,答辩日期一旦确定,需在论文送审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经培养单位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页发布。
6月3日为答辩终止日。
6.答辩后再修改
答辩结束后,要按照答辩委员会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
7. 提交电子版论文(正版)
7月上旬前论文定稿,再次登陆学位系统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论文电子最终版与纸质最终版务必一致。纸质版提交培养单位存档。
同时,登陆校图书馆网站,在“学位论文网上提交系统”中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图书馆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58809922,电子信箱:thesis@lib.bnu.edu.cn)。